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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她前世我情人,来到今生入梦魂。
非是朝阳针痛眼,长留此梦不凌晨。
因要“人”与“魂”押韵,平水韵则分部的韵部不在一起,故按《诗韵新编》。
[ 本帖最后由 李家三郎 于 2011-5-1 14:03 编辑 ] |
原帖由 小子慕风 于 2011-4-27 21:41 发表
疑她前世我情人,来到今生入梦魂。
非若阳光针眸痛,也应长此不清晨。
因要“人”与“魂”押韵,平水韵则分部的韵部不在一起,故按《诗韵新编》。 非若阳光针眸痛_——平仄平平平平仄
前两句不错。
非若,诗不一定非要“像诗”,平常话未必不可入诗。
[ 本帖最后由 李家三郎 于 2011-4-27 22: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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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浏览了一下小子的帖子,看来以词为多。对近体诗尚不是很熟手。多练习自可熟能生巧。热恋期应该是诗歌大丰收的日子。这么好的题材,应该每天至少写十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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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娜塔莎
美丽的夏天衰萎啦,衰萎啦;
明朗的日子正飞逝过去;
在松林微睡的阴影中
阴霾的云雾在弥漫延长。
肥沃的田地荒凉了;
嬉戏的溪涧寒冷起来;
浓茂的树林斑白了;
连苍穹也显得暗淡无光。
娜塔莎--我的光亮①!你现在哪?
我怎能不流着辛酸的泪?
难道你就不肯和你心上的朋友共享一会儿时光?
无论在起着涟漪的湖上,
无论是清晨还是夜晚的时分,在菩提树的清香覆盖下,
我都遇不见你的踪影。
不久,不久,冬天的寒冷
就要访问灌木林和田野,
在充满烟气的茅舍里,
马上就会射出明亮的火光。
我看不见我的美人儿啦!
我将像关在笼子里的一只金丝雀,
坐在家里面悲伤,
尽在将娜塔莎思念回想!
1814戈宝权译
【赏析】 写这首诗时的普希金,刚刚l5岁。这是普希金最早的抒情诗作之一,它是献给一位姓沃尔孔斯基的公爵小姐的侍女娜塔莎的。娜塔莎在夏天陪女主人来皇村避暑,夏末即返回彼得堡。在盛夏的皇村,少年普希金暗暗地爱上了娜塔莎。
这是一首失恋诗。心爱的人离去了,如同太阳隐退,因此,美好的夏天枯萎了,明朗的日子飞走了,大自然中的一切也都变了模样:夜的暗影愈拖愈长,田地逐渐荒凉,河水变冷,森林白了头,连苍穹也显得暗淡无光。这是由大自然铁的规律所造就的夏去秋来的客观景象;同时,这更是心上人的离去在诗人心头引发了人去楼空的主观感受。在这里,自然季节的更替和主观心态的突转被巧妙地迭加在一起,于是,自然中的萧条,就成了诗人内心萧条的流露和象征。
全诗分为三节,第一节写离去,第二节写不见,第三节写怀念。从时间上看,第一节是过去(夏),第二节是现在(秋),第三节是将来(冬)。将这三节纵贯是为一体的,是一种明暗对比的关系。在灿烂的夏天和阳光之后,秋天的一切都让人感到暗淡。而娜塔莎,"我的光亮",却不见了踪影,无论是清晨还是夜晚,无论是在涟漪的湖上还是在清香的菩提树下,在俄国,人们常用cBeT(光亮,光明)来指称心上人;在普希金的这首诗中,这一表达爱的习惯称谓又被赋予一种强化对比的功能:"我的光亮"随夏天而去,秋天因而方显暗淡;而"我"心中的光亮,将照耀不止,伴"我"度过寒冷的冬季。
正是这一束光,将这首失恋诗照得通体透明。年少的普希金在抒写自己的忧伤,但我的却似乎读不绝望和沉闷。秋天是忧伤的,又是天高云淡的;这首诗也是秋天一般地忧伤却又明朗。所谓的"简朴和明朗"一直是普希金诗歌最突的美学特征,在这首诗中,我们已经看到了这一风格最初的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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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李家三郎 于 2011-4-27 22:50 发表
给娜塔莎
美丽的夏天衰萎啦,衰萎啦;
明朗的日子正飞逝过去;
在松林微睡的阴影中
阴霾的云雾在弥漫延长。
肥沃的田地荒凉了;
嬉戏的溪涧寒冷起来;
浓茂的树林斑白了;
连苍穹也显得暗淡无光。
娜 ... "简朴和明朗"一直是普希金诗歌最突的美学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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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子在想,现代所写的诗,要通俗易懂,语言流畅,看似口语化,又不显直白呆板为好。
"简朴和明朗"是让近代诗走向大众的标准哟。
不过,就是在想是不是也要跟打油,宣传口号此些有些区别呢?就是说不能平平无奇?
非若阳光针眸痛_——平仄平平平平仄
小子总是顾此失彼。
我的情人(诗韵新编)
疑她前世我情人,来到今生入梦魂。
非若曙光针眼痛,也应长此不清晨。
还是找不到词代替非若。
小子慕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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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8 15:52 | |
原帖由 小子慕风 于 2011-4-28 15:52 发表
小子在想,现代所写的诗,要通俗易懂,语言流畅,看似口语化,又不显直白呆板为好。
"简朴和明朗"是让近代诗走向大众的标准哟。
不过,就是在想是不是也要跟打油,宣传口号此些有些区别呢?就是说 ... 疑她前世我情人,来到今生入梦魂。
非若曙光针眼痛,也应长此不清晨。
还是找不到词代替非若。
不是曙光刺眸痛
古代诗人不避“迷眼”,比现代人随意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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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曙光刺眸痛
,,小子的初想了是用刺眸,一直徘徊于后三字的平仄问题,没想到用仄平仄这个特殊句式是可以的。 不是比非若好得多了,只是跟对句的不字又重了。
另请教盈枝兄,“迷眼”做何解。小子不明,百度也没有哦。
em27 em27:
小子慕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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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8 18:45 | |
非若阳光针眸痛,也应长此不清晨。
建议改为:非是朝阳针痛眼,长留此梦不凌晨。
凌晨与清晨,虽然同意思,但造词结构却很微妙。“凌”,动词,逼近。凌晨,就是说逼近天亮的意思。具有动态感。“清”,形容词,形容早晨空气新鲜,所以清晨,是静态感。二者相权,前者更能表达“不想梦醒”的意思。“梦”在此虽然重字,但这个重字恰好晓畅地表达了意思。
疑她前世我情人,来到今生入梦魂。
非是朝阳针痛眼,长留此梦不凌晨。
[ 本帖最后由 梦蝶翁 于 2011-4-29 17: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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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对结句有疑,也应长此不清晨。为什么? 就是不愿梦醒呀。 但
肯定要起床的,工作嘛。- -1
非若阳光针眸痛,也应长此不清晨。
建议改为:非是朝阳针痛眼,长留此梦不凌晨。
凌晨与清晨,虽然同意思,但造词结构却很微妙。“凌”,动词,逼近。凌晨,就是说逼近天亮的意思。具有动态感。“清”,形容词,形容早晨空气新鲜,所以清晨,是静态感。二者相权,前者更能表达“不想梦醒”的意思。“梦”在此虽然重字,但这个重字恰好晓畅地表达了意思。
疑她前世我情人,来到今生入梦魂。
非是朝阳针痛眼,长留此梦不凌晨。
谢谢梦蝶翁老兄。不错,嗯,正中小子下怀。 就依老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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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小子慕风 于 2011-4-27 21:41 发表
疑她前世我情人,来到今生入梦魂。
非是朝阳针痛眼,长留此梦不凌晨。
因要“人”与“魂”押韵,平水韵则分部的韵部不在一起,故按《诗韵新编》。 页面力求美观,既是对自己的作品负责,也是对读者的尊重。
[ 本帖最后由 李家三郎 于 2011-5-1 14: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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