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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得拍卖行(CHRISTIE’S)已于当地时间2月25日在法国巴黎拍卖了圆明园鼠首和兔首铜像。
国家文物局26日发出《关于审核佳士得拍卖行申报进出境的文物相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各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认真审核佳士得拍卖行及其委托机构、个人在中国申报进出境的文物。
此通知一出,立即引来一片叫好声,很多中国人认为,佳士得无视中国人民正当要求,严重损害中国人民感情,对佳士得拍卖圆明园流失海外文物的行为表示强烈愤慨。国家文物局的通知维护了国家尊严,声张了正义。通知中的所有规定是对佳士得拍卖行为的最好的惩罚......。
但我个人认为国家文物局的做法有点欠妥,原因有几点:
1.佳士得只是一家拍卖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它是一个合法的公司,它不管拍卖品的来源,只要是所谓的“合法”持有者的藏品它都可以拍卖,它的所有拍卖行为均可称是正常的公司业务。公司即不代表国家,也不代表法国政府。
国家文物局仅仅制裁佳士得我觉得意义不大,一个国家的政府部门向一个拍卖公司叫板,有失大家风范。应该去和法国政府部门交涉、谴责、抗议。
2.中国追索海外流失文物律师团此前提出申请,希望法国法院在拍卖开始前,能下达“禁拍令”。巴黎一家法院于当地时间23日中午11时30分开d始紧急审理禁止拍卖的请求。北京时间24日凌晨1时24分左右,巴黎大审法院在对圆明园文物两个铜兽首是否能够被拍卖进行开庭审理后宣判,宣布驳回追索圆明园流失文物律师团的禁拍请求。既然法国法院判决佳士得拍卖行为合法,佳士得的行为最起码可以说在法国法律范围内进行的正当拍卖,无可厚非。
国家文物局如果因为佳士得在法国的“合法”拍卖而制裁它,有点欠妥。
3.我国对所有的在华公司应该一视同仁,只要外资公司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就是合法经营,应该鼓励和保护。我们对在华的公司、企业的政策应该是长效和严谨的,不能因为佳士得在法国拍卖了我们反对拍卖的文物,我们在国内严查它,这和我们的政策不相符合,容易给人留下话柄。
国家文物局的通知容易让其它跨国公司对中国政策严肃性产生曲解,有害无益。
来自圆明园的两个兽首具有无可争议的历史和艺术价值,属于中国人民的文化遗产。佳士得将它们公开拍卖可能会被私人买走, 流到法国境外不知去向,会给中国人民,中国文化、历史,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也会给世界文化遗产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