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谢过各位大侠!
这首是凑来和非非的,很白话的说。我现在正读《随园诗话》,刚从网络上购来。躺在床上看书比在网上读这,惬意得多了。
袁枚说:余作诗,雅不喜叠韵、和韵及用古人韵。以为诗写性情,惟吾所适。一韵中有千百字,凭吾所选,尚有用定后不慊意而别改者;何得以一二韵约束为之?既约束,则不得不凑拍;既凑拍,安得有性情哉?《庄子》曰:“忘足,履之适也。”余亦曰:忘韵,诗之适也。
翻译:
我写诗,最不喜欢叠韵和韵以及用古人韵。我以为诗是用来抒发性情的,只有适合我的性情才能行。一个韵部中有千百多字由自己选用,尚且有用了后觉得不合适还要再改,怎么能让一两个韵来约束呢?既约束,则不得不凑拍;既凑拍,安得有性情哉?《庄子》说:忘记了脚,是因为鞋子合适。我说,忘记了韵,是因为诗作的合乎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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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好处是直接把古文翻译过来了,这就很好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