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袭花裙子
那袭花裙子
(作者:丁云)
(1)
阿孝俨然是个挖坑专家了。
在帮会中,他固然只是个地位卑微、供人差遣的“带子”,那些肮脏的、琐碎、恶心的事总是推给他去做!但他傻乎乎的、没心机、逆来顺受,也就自然而然变成“挖坑”专属人员。根据帮规,凡有头目的女人红杏出墙,或管钱的白扇偷了帮会的钱,或帮会弟兄背叛“旗头”另起炉灶,或通敌卖主,一律杀无赦!他还记得曾经读过的帮会誓约:“自入洪门后,尔父母既是我父母,尔兄弟姐妹既是我兄弟姐妹,尔妻既是我嫂,如不遵循此例,不念此情,既是背誓,五雷轰顶。”
他懵懵懂懂,还真的搞不懂什么是“五雷轰顶”!
已经是星洲自治的第二年了,“扫黑行动”也进行了三年了。
因为刑事法案修正案临时条款“第55条”,授权警方不需拘捕状也可逮捕以及扣留私会党徒。黑帮份子对此“紧箍咒”般的条款,闻而丧胆。不管白沙浮到芽笼到红山到马里是他,黑帮份子如惊弓之鸟纷纷收敛,或退走州府避风头,或逃亡印尼廖内。自顾尚且不暇,毒、赌、酒、黄生意在崩解状态,当然军心涣散,党纪不存,哪还有什么“五雷轰顶”。
但黑帮终究是黑帮,面对外患,内斗依然不减。
依然刑罚极为残酷,犯了帮规,有割耳、有三刀六洞、有钉活门神、有挖坑自埋——对了,“挖坑自埋”,当然没有想象中那么顺利,挖坑者自知必死,哪里还肯挖坑让你们“埋”我?于是挣扎、反抗、逃跑,岂不是耗费功夫?反而无法执行帮规?因而通常都是由红棍亲自出手,清理门户,杀了人,便得像埋猪埋狗把他埋了,不留半丝痕迹。这下,阿孝便有得忙了,需找一块人烟罕至隐秘的树林,找块泥土松软的地,挖好坑,也不管装在麻袋里的“东西”是死是活,往坑里一丢,便深埋了。
这绝对是“肮脏”的活!
阿孝在吧生老家农场干活时就是干这个的。本来他只负责给猪只喂食与清理猪粪便。但管工看他傻愣愣的,脑子仿佛少根筋,就欺负他,塞多一些东西给他做。于是凡有小猪夭折,或者猪只病了生疮溃烂而死,猪尸就交由他处理。通常是往麻袋一塞、一捆,或扛或拖,往荒地找个地方,挖坑埋了!嘿嘿,这和如今所干的“肮脏事”好像没什么两样嘛!都是一个臭字,猪只死前会拉屎,臭气熏人,人不管是被砍死、勒死、毒死,也会死后放个屁或拉个屎,臭气照样熏天。他每每干这个活,烟抽得特别凶,还是忍不住捏鼻作呕。
过年前,警方“老鹰行动”又来一顿扫荡,抓了上百人。
帮会人心惶惶,弟兄们都在商议,北撤到槟城蛰伏一段日子再说。
偏偏红棍威哥又找上阿孝,他是这样吩咐阿孝的。
“喂,傻小子,听好了。”
“是,有什么吩咐。”
“这次,要埋深一点。”
“是!威哥!”
“千万不要有手尾,要干干净净。”
“是的!”
“工作完了,我请你去红猫喝两杯,叫个舞女陪你。”
“谢谢威哥。”
(2)
隐秘的树林,就在林厝港的农村渔场后面。
幽幽森森的密林,一直绵延到河岸的沼泽芭!树林中根本无路,而且长满了葛藤、野芋、羊齿植物。他必须用巴冷刀砍除障碍,辟出小路,深入树林之后,寻一处松软泥土,先挖好坑。东西运来了,往密林深处深坑一埋,尸骨顿化为淤泥,与虫豸蚯蚓为伍,谁还找得找?既使万一出了差错,杀人案被捅了出来,警方押着他要在莽莽密林里找到埋尸之处,还真的耗神费劲哩。
不只第一次了,阿孝接受了这“肮脏”的活儿。
到达目的地,他熟练地把麻袋往车后厢一塞,小心翼翼开车,直达渔场的树林边缘。把车子泊好,打开车子后车厢,把麻袋往肩膀一扛,就深入密林。坑他之前早就挖好了,只需把麻袋里的“东西”往坑里一丢,埋进去,就一了百了。
密林阳光不透,潮湿而幽森。周遭只闻鸟鸣蝉叫了,树丫枝叶在幽森的情境下变得张牙舞爪!雾气弥漫,寒意也弥漫,他没由来地涌起一阵恐惧。“他妈的!”,他无端端骂了句粗话壮胆。他希望早一点收工回去他妈的冲个“柚子叶”澡!
这一次,麻袋很轻,从体积上看,应该是个女人。
但麻袋里的“东西”竟然动了一下!
是错觉么?麻袋里又动了一下,他毛骨悚然。怎么回事?或许他(或者她)还活着!问题是,这根本不关他的事啊!他犯了一个不该犯的错误,搁下麻袋,忍不住打开来看一看,他看到的,首先映入眼帘是那一袭花裙子!花裙子?他震惊不已!难道是她?那个叫雪云的女孩?她是红猫夜总会最年轻的陪酒女郎,他常常陪帮会的红棍、白扇、虎将等喝酒行乐,他永远默默地、偷偷地注视着她,恋慕着她。有一次,他偷偷送她一套花裙子,是在罗敏申买的高档衣服。她收下了,但嫌款式太花俏了,一直没穿——当她终于穿上那件花裙子时,已然变成一具尸体。
雪云——他所崇拜的、恋慕的女孩。
真的是雪云……
他惊悚慌乱地解开麻袋看清楚,她其实早已断了气!会动,完全是他的错觉。她身上看不到血迹,咽喉处有一道勒痕,看样子应该是被绳子勒死的。
谁会狠心下这个毒手?他抱住她痛哭流涕,她死得好冤啊!
起初他是跟红棍威哥上红猫喝酒寻乐,而认识雪云的。雪云美丽、温驯,年纪又轻,自然众星拱月,身旁围绕着一堆苍蝇。但他只是个其貌不扬,没钱没地位的黑帮“带子”,傻愣愣的,谁会看他上眼的?他只能悄悄用眼角窥探她、恋慕她,后来渐渐接触多了,偶尔在厕所走道遇见,匆匆忙忙聊了几句,才知晓她和他一样,都是州府吧生人,来了星洲不久。她父母过世了,孤零零一个人到星洲阿姨家投靠,寄人篱下,当然受尽白眼,才17岁,书读一半,被停止了,阿姨逼她出来工作养活自己。她尽管在当陪酒女郎,却很有志气,希望自己将来成为一名夜总会驻唱歌星。
有一次他在车子旁等候威哥,红棍喝多了,去厕所呕吐。
他刚巧遇见雪云出来,她今晚不舒服,早退。
“听说你要当驻唱歌星?”
“呃,你觉得我行吗?”
“我……我没听过你唱歌,怎么知道你行不行?”
“我有在XX音乐老师处练歌,你来听一听,就知道了。”
“好,我来!给我地址!”
他果然如约去了她音乐老师的课室,听雪云的唱歌,她果然有天籁般的嗓子。她唱着“南海姑娘”,唱得如泣如诉。听完之后,他鼓励她:“你有那么好的歌声,一定能当歌星的,而且大红大紫。”她甜甜地笑了。后来她离开课室下楼,他陪她一路走着,还谈了很多。谈州府家乡吧生的河流、皇家山、电影院、肉骨茶、哥打桥、咖啡园、乡村小学,还有沼泽渔村的吉胆岛。但谈到最后,他们都知晓,他们是回不去了。她是孤女,在家乡早就没有亲人了。而他,除了一个哥哥去了砂劳越砍树桐,也没有亲人了。在星洲这儿,尽管生活艰难,过得跌跌撞撞,血泪交织,他们咬紧牙根也要面对了。
他埋了她……
本来是不应该留下痕迹的。但他不管了,执意在她埋尸处筑起土堆,栽种上一株野芋。是那种有美丽彩纹叶子的花叶芋,那花纹恰像他买给她的花裙子一样。“安息吧,雪云,我不会让你枉死的。”他垂头默祷。
(3)
阿孝冷静回去,用“柚子叶”冲了凉,驱走了霉气。
然后他把车子还给红棍威哥。晚上到红猫跟红棍,还有几个马仔喝酒。红棍赏给他的,是个可以当他妈妈的舞女,而且是来自东马的土著。他猛灌酒,什么也不说,尽管他鲁钝、傻蛋、没心机,也知道帮会忌讳,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问多了,只会露出马脚,惹来祸端。他微醉,趴在厢座里打盹,他们也喝多了,忍不住谈论起雪云失踪的事!一马仔猜测,问是不是雪云被某某老板包了,金屋藏娇去了么?然后引起七嘴八舌,他们隐隐约约谈到黑棍早就觊觎雪云,想捧她当红歌星,其实是包她当“金丝雀”,但黑棍太太是个公认醋劲很大的女人,她拦截了黑棍的念头。黑棍太太也是个帮会中人,爸爸曾经是创帮元老,她直闯别墅,错手之下打昏了雪云,一不做二不休,索性支使手下,把雪云勒了!黑棍在一旁看着,竟然没有阻止!他毕竟忌惮老婆!
真相大白!
黑棍才是始作俑者,他才是罪魁祸首。
阿孝乍然酒醒了,踉踉跄跄跑了出去。
回去之后,他开始磨好扁钻。这一把扁钻,又尖又利,只要插进黑棍的腹部或胸膛,血倒流,必死无疑。他初入帮会,有一位老行尊教了他这一招。老行尊告诫,帮会中人,很少用到扁钻这武器,除非有深仇大恨!他霍出去了——雪云终于穿上了他送给她的花裙子,证明她心中有他,这就够了,即使为她死,又何妨?
阿孝难以知晓黑棍的行踪,只好继续蛰伏,等候。
终于查到黑棍会到某俱乐部打麻将。打一台麻将需要四个人,再加上手下,泡茶递烟的闲杂人等,拖拖沓沓十来个,怎么下手?他怀里藏了扁钻,只有躲在男厕守候,他闻说黑棍年纪大了,膀胱不好,尿多,常常要上厕所!他只有等,躲在男厕里等。他傻他赣,不等于没脑,他知道人在尿尿时,会完全松懈,毫无提防。这是最佳的下手机会!要一击就中,绝不允许有半分差池。
阿孝不断抹汗……
明明才等候半个小时,却像一世纪那么漫长。
他小时候,也曾经躲避寄养家庭里那个“暴君”爸爸,他可以缩在茅房后,忍受茅坑的恶臭几个小时,直到暴君爸爸走远。他终于听闻脚步声,黑棍来了。他对他,倒是没有什么印象,入帮会时,都是“白扇”在主理拜祖师爷、念誓约、歃血为盟的一切。黑棍看起来身材矮小、微胖,头发灰白,不怎么起眼,像个庸庸碌碌的杂货店老板。这样的人物,彪悍说不上,精明说不上,没什么可怕的吧?
阿孝继续抹汗,忍受着尿酸味。雪云的一颦一笑,仍然刻骨铭心萦绕脑海。他曾经对她说:“也许我穷,也许我没出息,也许长得不好看,但……但我可以为你死!”雪云笑了:“傻瓜,你为我死,有什么用?你要活着,才可以保护我呀!”他喃喃自责:“对不起,雪云,我没有好好保护你……”
黑棍终于来了!
黑棍在射尿的背影看来很可笑,一点都不像是个叱诧风云的黑帮老大。
他迅速上前,狠狠的扁钻,扎向黑棍的后腰部!
刺杀黑棍?犯了帮规,后果是什么,酷刑是什么?他完全不去想了,残酷的“三刀六洞”?挖坑自埋?还是割耳?还是凌迟致死?他都不在乎了。他仿佛看到了俏丽的雪云,穿着那一袭花裙子,缓缓向他走来。
他没有拔出扁钻,再用力扎深一些!
“干!去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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