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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洪沧海”
本帖已经被作者加入个人空间
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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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08-8-12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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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8 腥风血雨话当年 的帖子
还要请教几个问题:
1、洪沧海是1967年到中国的,新加坡是1965年独立的,那么洪氏兄弟,是否取得了新加坡国籍?
2、洪沧海当年似乎书写了“标语”,对这些可否详细说明一下?
——这些问题纯属个人对那段历史的好奇,如果不方便,则不必回答。
谢谢。
啥都丢啦,除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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腥风血雨话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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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08-8-13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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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出生的自然就成为新加坡公民
根据新加坡法律,不论肤色种族,只要是新加坡出生的自然就是该国的“当然公民(国籍)”。“当然公民(国籍)”有别于申请归化为“新加坡公民(国籍)”的外国出生者。差别在于“当然公民”如触犯新加坡法律,政府只能依法判刑,而不能取消他到的公民权和国籍。如果是外国出生而后来入籍新加坡籍的,一旦触犯法律特别是成为政治犯,政府可以褫夺(即取消)他的公民权(国籍),更可以可以在褫夺他的公民权(国籍)之后立即将他驱逐出新加坡(送回原出生国)。沧江兄弟俩是新加坡土生土长的,属于当然的新加坡公民(国籍),除非他们自己选择自动离开新加坡,否则新加坡政府是不可能取消他们的公民权(国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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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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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4-3-18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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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到的这篇文章,无语。
鸿二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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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4-3-19 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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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圖:洪滄海遺照。
熱血歸鄉落蠆坑,直言政見存正貞。
丹心不屈熬批鬥,豈惜剖屍梵骨身?
註:
封神演義第十七回,坦己向紂王進讒,在摘星樓下挖開大坑,方圓二十四丈,深五丈,都城諸戶各納四蛇,置放坑內,將異己推落坑中餵蛇,刑名:『蠆盆』。
文書房上大夫膠鬲直諫不納,自盡於摘星樓下,紂王怒氣未息,更「傳旨將(姜后遺下的七十二名)宮女送下蠆盆,連膠鬲(尸身)一齊餵了蛇蝎。」
後人遂以炮烙、蠆盆為阻諫典故。
滄海有淚全文及其他相關資料見下址鏈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d5b47b0100emjj.html
http://hum.uchicago.edu/faculty/ywang/history/hong_canghai.htm
http://www.zhangzishi.net/%E4%B8%AD%E5%AD%A6%E7%94%9F%E6%B4%AA%E6%B2%A7%E6%B5%B7-40%E5%B9%B4%E5%89%8D%E5%8F%8D%E6%96%87%E9%9D%A9%E8%8B%B1%E9%9B%84.html
[
本帖最后由 鸿二哥 于 2014-3-24 20:41 编辑
]
图片附件
:
3ed5b47bh72be0de922d8&690.jpg
(2014-3-19 01:48, 56.87 K)
东方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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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4-3-19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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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实在是非常惨痛的回忆。中国人民和海外华人在文革中流了很多血,文革就是对中国进行的一场大手术。所幸中国现在健康起来,他们的血并没有白流。
我认识一位印尼归国华侨,是我先生的舅舅在右派劳改农场的难友。他多才多艺、身强体壮,独自逃出劳改农场,靠游泳偷渡到香港,找到国民党,去了台湾,又被关进台湾的监狱,与李敖是难友。八十年代,他回中国看望我先生的舅舅,令我们十分惊讶的是,他一进门,就对毛主席像致敬行礼。我们在中国的人那时都对毛泽东没有了感情,我先生的舅舅恨死了共产党,极力鼓动我出国。
我先生的舅舅是上海中学奥林匹克数学竞赛金奖得主,他写信给新加坡的亲戚,要出国留学,就被打成右派劳改。他后来死于血吸虫病侵入肝部,在肝部产下的卵。他的父母是上海的资本家,在他不懂事的时候,在三反五反中一起自杀。
[
本帖最后由 东方情 于 2014-3-20 06:32 编辑
]
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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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4-3-19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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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2 腥风血雨话当年 的帖子
如果真的要追究这件冤案,需要咨询和委托新加坡本地的律师了。这里估计要涉及到新加坡外交部,中国大使馆,如果在新加坡起诉不知是否有此先例,本地法庭是否受理。现阶段看中新两国,这样的案件即使立案也将是冗长的。
[
本帖最后由 小民 于 2014-3-19 22:06 编辑
]
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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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4-3-19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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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6 小民 的帖子
如果洪沧海在去中国之后,依然保留着新加坡的国籍,或没有放弃新加坡国籍,或新加坡政府没有取消他的国籍,那么洪沧海在国外被枪决后,新加坡外交部就有责任询问,如果是违反了当地的法律,无话可说,可是按照福建法院的更改判决书,是冤案,那么就有追究的可能了。
kitan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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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4-3-20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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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
焚琴煮鹤
于 2008-8-12 10:07 发表
这样的事情真让人难过,如果他没有回中国,如果在专政的暴力统治下懂得保护自己,如果多一点阅历。。。。
十年浩劫,是文革时期吧?老毛晚年错误地发动文革,文革时期他已垂垂老去,不能控制局面,让四人帮弄权,滥用红卫兵和红卫小兵,造成冤案。而红卫兵是一些地痞流氓组成,红卫小兵是一不懂事的学生。如果说专政,不如说四人帮独裁!这在中国是很不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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