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mr5hate对整个虐待囚犯事件的来龙去脉和其本质.....都缺乏一个基本认识.
我这里在一个台湾网站找到了一篇大事记, 转来给你参考一下. 您还是多了解了解, 再发表意见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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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ose Guantánamo - symbol of injustice
關閉關達那摩監獄(摘要)
關達那摩監獄簡史:
2001年
9月11日 四架被劫持飛機攻擊墜毀美國紐約,造成約3千人死亡。美國布希總統為此宣布”反恐戰爭”。
10月7日 美軍開始阿富汗戰爭,對抗Taleban政府與al-Qa’ida組織。
11月13日 布希總統簽署一個軍事命令,允許
對非美國公民的恐怖攻擊嫌疑人執行不需審判的無限期拘留。並且禁止這些被拘留者在美國,其他國家或國際法庭上尋求救助。任何的審判由軍事委員會執行,非獨立法院。
12月28日 一份司法部備忘錄建議,因為關達那摩灣非美國領土,聯邦法院應該無法接受來自基地”外國敵人”的人身保護令申請。
2002年
1月11日 第一批人從阿富汗被帶到關達那摩基地,被關在編號電線纏繞的牢籠中,住在編號X(xray)的營區。
4月28日 被拘留者從營區X移動到營區D(delta)。
8月1日 一份司法部備忘錄建議,布希總統可以授權虐待,由審問者遊走在美國禁止的虐待門檻邊緣。
12月2日 國防部長Donald Rumsfeld批准在關達那摩任意使用審問技巧,包括綑綁,剝除衣物,感官知覺的剝奪,隔離…等。六個星期後他取消了此項批准,表示他對這些方法的授權需要視案件狀況個別衡量。
2003年
四月 國防部長Rumsfeld授權在關達那摩使用以下的審問技巧,包括隔離,環境操控,睡眠剝奪。
7月3日 國防部宣公開表示,布希總統已經讓6位官達那摩的拘留者接受軍事委員會的審判,隨後有2人沒有被起訴釋放。
7月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唯一被允許接近關達那摩被拘留者的組織,發表對於無限期拘留嚴重影響心理健康的擔憂。
2004年
6月28日 美國最高法院審理"拉蘇爾訴布希案"(Rasul v. Bush),裁定各聯邦法院有權裁決被拘留者對其受關押合法性提出的申訴。
7月7日 五角大廈公佈設置戰鬥員身分審查庭,3名軍官的陪審員被允許信任對拘留者不利的秘密與脅迫證詞,除非他們能夠証明,都被假設為敵方戰鬥員。
11月 葉門被拘留者Salim Ahmed Hamdan於聯邦法庭挑戰,中止軍事委員會的審判。
2005年
5月25日 國際特赦組織呼籲關閉關達那摩。此呼籲之後有聯合國專家,前美國總統卡特與柯林頓,與歐洲及其他地區領袖與人權、法律組織的加入。
6月 一份軍事調查表示在關達那摩”沒有虐待與不人道待遇”,但同時卻有另外的方法被承認,包括吵雜的音樂,閃光,極端的溫度,睡眠剝奪,與隔離。
12月30日 布希總統簽署2005年被拘留者待遇法案,禁止對拘留者殘酷、不人道或可恥的待遇,但是
嚴格限制被拘留者對於其被拘留與狀況之合法性的申訴。
2006年
6月10日 3名被拘留者自殺死於關達那摩。
6月29日 美國最高法院裁決Hamdan v. Rumsfeld案,布希總統2001年頒佈軍事命令成立軍事委員會為非法。
9月6日 布希總統宣布將中情局(CIA)秘密監禁的14名拘留者轉至關達那摩。
10月17日 布希總統簽署破壞司法原則的軍事委員會法案,並且宣布法案將允許中情局的秘密監禁繼續下去。
10月/11月 政府企圖撤銷在軍事委員會法通過之前由被拘留者向法院提出的人身保護令申請。
至少有17名兒童已經被拘禁在關達那摩灣。其中的四人,Mohamed al- Gharani 15歲被拘留,Omar Khadr15歲,Hassan bin Attash 17歲,與Yousef al- Shehri 16歲,被拘留至今已經成人。
Yassar al- Zahrani被拘留的時候是17歲,於2006年6月死於關達那摩。
2004年1月美國國防部聲稱 ”這些未成年人被認為是危害國家安全的敵方戰鬥員。年齡不是拘留的考慮重點。”
所有的孩子被拘留在與成人相同的嚴苛環境中,儘管國際法律要求對未滿18歲的拘留者提供特別保護。
因為父親,兄長與其他親人被監禁在關達那摩灣,而在許多孩子的生命中缺席,造成傷害。Zahra Paracha,14歲,告訴國際特赦組織:”假如你發現父親,那個曾經給你教育,扶你站起跨出第一步的人,被丟在地上,被虐待,或是被施以一些怪異的方法以便從他的口中得到東西,你會感受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