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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内山乱评: 可耻的法兰西, 无耻的佳士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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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下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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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8 20:1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回复 #19 村夫 的帖子

谢谢转载。请问这是闾丘露薇的观点吗?你对她的观点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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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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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介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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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8 20:14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QQ


QUOTE:
原帖由 内山 于 2009-2-28 13:36 发表

文物是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时被抢劫的.....这是公认的事实.  至于被什么人抢劫....., 抢劫之后是被直接带出国外, 还是被转卖出国外....这些都不重要.

我只要问你一个问题......当我家的一个宝贝(可以证明是我家的)......被人非法占有(不管什么形式, 无须证明), 那么之后任何对这一宝贝的买卖行为, 都不可能是合法的.....因为卖方对这一宝贝的所有权, 是非法的!

这个应该是非常浅显的道理.....对吗?

如果.....一旦被发现,, 属于我的宝贝在某人手中.....我就可以向他索回.....! 这是天经地义的!!

至于被追索者的损失......一个, 是只能怪他自己, 谁让他进行了一项非法交易;.... 二, 如果他是被卖家欺骗的, 以为那是合法交易.....那么,, 他有权向当时的卖方索偿.....这才是一般对待赃物买卖的处理逻辑! 对吧?

[ 本帖最后由 内山 于 2009-2-28 13:42 编辑 ]

一旦诉诸法律,什么“公认的事实”都是无效的说法。
国内外法律专家多老去了,都是傻子吗?怎么现在才开始想起用“法律的手段”?
事实上,根据现有的法律,根本是走不通的。

另外,如何证明那些文物是被抢的?在法律上,都是很大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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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下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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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8 20:1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我想还是问的具体一点,村夫对闾丘露薇这两段话怎么评价?

QUOTE:
同样的,每当想起被烧毁的圆明园,也是在提醒文物古迹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而对文物的破坏,除了当年的八国联军,还有中国人自己,即使到了现在,为了经济利益,有多少古迹被现代化的建筑替代?被城市的发展所湮灭?有多少的文物,因为利益的驱使,在往外流失?当大家为了这两个兽首群情汹涌的时候,有没有想过,真的是那末在意自己的文化遗产吗?



QUOTE:
还有一个媒体报得不多的消息,这次拍卖总共进帐四亿七千八百多万美金,扣除佣金,还剩大约四亿一千五百多万,会全部捐献给不同的慈善基金,包括艾滋病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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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红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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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8 20:2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QUOTE:
原帖由 村夫 于 2009-2-28 12:14 发表

一旦诉诸法律,什么“公认的事实”都是无效的说法。
国内外法律专家多老去了,都是傻子吗?怎么现在才开始想起用“法律的手段”?
事实上,根据现有的法律,根本是走不通的。

另外,如何证明那些文物 ...

村夫大侠,别欺负俺们不懂法律。你能解释一下吗?为什么“一旦诉诸法律,什么“公认的事实”都是无效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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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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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8 22:25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QQ


QUOTE:
原帖由 德下花园 于 2009-2-28 20:02 发表
看到村夫前面的话,让我很想知道判决书的原文。如果村夫也没有看过,就算了。本来还想听听你对判决书的解读。或者,退而求其次,谈谈你对这次官司的看法吧。原告律师是不是在捣乱?我个人很想了解这一官司的过程。

你既然知道咬文嚼字,为什么没有看到,我对“看过判决书”的问题,已经声明过了。

这场官司的大体,我已经讲了,就在上面。
如果觉得细节不清楚,可以看《南方周末》采访任晓红的报道,或者其它资讯。
毕竟,我不是这场官司的亲历者,我看的资料也是网上收罗的。
我会对我转载的信息负责,假如你认为我转的信息有误,欢迎指正。

很奇怪,你一定要我谈谈对这场官司的看法
一般来说,我对一个事件没有分析清楚,是不会轻易发表看法的。
不过,既然你愿意了解,我也不妨谈谈我的观点:

这场官司是一个很有意义的尝试,它告诉中国人,此路不通。
这场官司的积极意义在于,它唤醒了中国人和华人的民族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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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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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8 22:27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QQ


QUOTE:
原帖由 出红小兵 于 2009-2-28 20:26 发表

村夫大侠,别欺负俺们不懂法律。你能解释一下吗?为什么“一旦诉诸法律,什么“公认的事实”都是无效的说法。”?

您既然懂,大可不必这样愤慨,反驳我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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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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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8 22:29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QQ


QUOTE:
原帖由 德下花园 于 2009-2-28 20:11 发表
谢谢转载。请问这是闾丘露薇的观点吗?你对她的观点怎么看?

如果技术上没有出错的话,那篇文章是闾丘露薇本人发布的。
她的文章,是不是她的观点,这个问题我不想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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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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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8 22:3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QQ


QUOTE:
原帖由 德下花园 于 2009-2-28 20:18 发表
我想还是问的具体一点,村夫对闾丘露薇这两段话怎么评价?
QUOTE:
同样的,每当想起被烧毁的圆明园,也是在提醒文物古迹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而对文物的破坏,除了当年的八国联军,还有中国人自己,即使到了现在,为了经济利益,有多少古迹被现代化的建筑替代?被城市的发展所湮灭?有多少的文物,因为利益的驱使,在往外流失?当大家为了这两个兽首群情汹涌的时候,有没有想过,真的是那末在意自己的文化遗产吗?

我很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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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8 22:38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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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德下花园 于 2009-2-28 20:18 发表
我想还是问的具体一点,村夫对闾丘露薇这两段话怎么评价?

QUOTE:
还有一个媒体报得不多的消息,这次拍卖总共进帐四亿七千八百多万美金,扣除佣金,还剩大约四亿一千五百多万,会全部捐献给不同的慈善基金,包括艾滋病基金。

这条信息,相信大多数人没有看到、或者没有注意。
我们不是很了解法国人,正如法国人不理解我们一样。

另外,这条信息告诉我们,捐助的受益者名单里面,很有可能包括一些有关西藏的基金(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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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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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 00:27  资料 主页 个人空间 短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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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文达辛 于 2009-2-28 13:46 发表

“事实上最准确的说法是‘因战争而流失的文物’。”中国圆明园学会研究员刘阳多年研究圆明园史料,他说:“1860年圆明园被毁之后,很多文物并不是被英法联军直接抢走的,在可以考证的资料中显示,当时通县的农民也趁火打劫过圆明园的文物,随后辗转出售到国外。真实的历史其实并不像我们中学课本里学到的那样。”

如果这不是你本人的话......请文兄告诉我们此话的出处和作者......好吗?

在这个互联网时代.....在这个自由民主的时代.....不是有一个什么傻瓜说一句什么话, 就都能成为真理的........


真实的历史其实并不像我们中学课本里学到的那样。


这句话.....听上去怎么活像是SG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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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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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 00:38  资料 主页 个人空间 短消息 


QUOTE:
原帖由 文达辛 于 2009-2-28 13:48 发表
这是“文明”的最好例证。

现今这个世界,可以用钱解决的事情,还是用钱解决比较好。

高呼“正义”,或者自以为“正义”,只会惹来反感。对别人的反感完全无感觉,那才是“无知”。

文兄对"文明"的理解....就是用钱解决问题吗.....?

请问.....新加坡有一个商人....用钱卖了一个肾.....他为什么会被判刑? 他不是很"文明"吗?

文明......我看,, 文达辛还不懂什么是"文明"吧......文明在你眼里,, 是不是就等于衣着光鲜, 就等于举止文雅....就等于礼貌得体.....道貌岸然....就等于出手大方....可以用钱解决一切问题??

文明啊.....可怜的文明......你已经被人打着你的旗号, 卖给了强盗和无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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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 00:44  资料 主页 个人空间 短消息 


QUOTE:
原帖由 文达辛 于 2009-2-28 13:48 发表
高呼“正义”,或者自以为“正义”,只会惹来反感。对别人的反感完全无感觉,那才是“无知”。

我对无赖和强盗.....以及那群帮凶们.....对于"正以"的反感.....早就料到了......并非如你所说的"全无感觉".

谢谢你.....迟到的提醒......

不就是点反感吗......有什么了不起!! 难道你还想让更多的人....为了讨那群无赖和强盗们的欢心,, 而抛弃正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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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 00:47  资料 主页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回复 #13 elon 的帖子

无知的中国人.......活脱脱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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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 01:00  资料 主页 个人空间 短消息 

中国律师团入禀巴黎法院, 要求阻止佳士得的这场拍卖, 竟然被判败诉, 还被要求向对方赔款.


QUOTE:
原帖由 村夫 于 2009-2-28 19:14 发表

内山兄看报道,总是敷衍了事

“红字”标识的事件,什么时候发生过?

竟然敢这么说我.......

巴黎当地时间2月23日18时15分,巴黎法院作出判决,拒绝“欧洲保护中华艺术协会”提出的禁止圆明园兽首拍卖的请求,并判决该协会向佳士得公司和兽首所有人皮埃尔·贝杰的公司各赔偿1000欧元。

而大家都知道.....“欧洲保护中华艺术协会”是中国律师团通过法方伙伴找来的一个"原告".....


村夫兄......究竟是谁看报道敷衍了事? “红字”标识的事件...怎么没有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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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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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 01:03  资料 主页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回复 #19 村夫 的帖子

村夫兄.....谢谢你的举例......

在我看来.....闾丘露薇就是一个无知的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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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 村夫 于 2009-2-28 19:14 发表

这可能让中国人失望,但是中国人必须接受一个现实,不少发达国家都没有批准1995年的国际公约,而签字的中国、埃及这些文明古国的文物,现在都在 发达国家的博物馆里珍藏。承认也好,不承认也罢,这是一个现实问题。

村夫兄.....当你引用别人的大段文字的时候.....你有没有看仔细啊?

我为什么说法兰西可耻.....任晓红的这段话....难道不是最好的证据吗?

为什么法国不批准公约? 为什么被抢劫的赃物....还"合法"的摆在发达国家的博物馆里? 这个所谓"现实的问题"....难道是证明了法国的法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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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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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 01:20  资料 主页 个人空间 短消息 
闾丘露薇的屁话:

说到法律途径,不少专家都引用1995年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中国是在1996年签署的,根据这份公约,有法律依据来索回流失的文物,但是这些专家却忘记了告诉大家,这份公约,很多西方国家是没有签署的,至少在法国没有,因此这份公约,在法国国境内,是无效的。

----------------------------------------------

多么可悲的无知啊.......

请问.....如果一个国家拒不签署2项国际人权公约....那么, 这个国家在国内侵犯人权的行为, 是不是就属于"合法"了.......

当他国舆论指责那些行为的时候......闾丘露薇是不是也会出来解释,,,,因为人家没有签署这些公约嘛...., 所以这些行为是合法的.....国际人权公约在这个国家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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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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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 01:22  资料 主页 个人空间 短消息 
欢迎任何人来挑战这句话:

请问....法兰西是不是一个可耻的国家......, 只要看看他们为什么还不肯签署这项国际公约.....不就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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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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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 村夫 于 2009-2-28 19:57 发表

还有一个媒体报得不多的消息,这次拍卖总共进帐四亿七千八百多万美金,扣除佣金,还剩大约四亿一千五百多万,会全部捐献给不同的慈善基金,包括艾滋病基金。

请问.....这个消息是重点吗? 他们付过广告费吗?

白痴的闾丘露薇.....!

如果有人把你家的房子卖了,  然后捐款给某某慈善基金......., 请问, 你应该告诉别人的重点是什么? 是他们卖房子不合法....还是他们捐给慈善基金的数目?!

真没看出这个香港记者这么白痴......亏我以前还对她挺有好感的呢.....!

村夫....., 你必须对此事负责.....是你败坏了这个美女记者在我心中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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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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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 07:51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抢人东西者,肯定是强盗也。为强盗辩护者,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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