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把上面刚刚学到的法律知识用在贝尔热的身上......
贝尔热在购买圆明园兽首时.....是否属于"善意"呢? 有一下三点质疑......
1) 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 并进行大肆抢掠......这是轰动世界, 众所周知的事实.....兽首非法流失海外, 与这一事件直接相关, 这些能算是不可知, 不应知吗?
2) 先不管这两个兽首是不是英法联军直接抢的......至少, 原主的身份明确...., 原主也没有出售或赠送兽首给任何人(没有合法转移过产权). 这一点还需证明吗? 村夫认为, 把兽首称为"流失文物"更准确一些(完全没问题)......请问, 在中国政府多次对"流失文物"阐明"回归"立场之后, 贝尔热还可以用"不知情"来作挡箭牌吗?
3) 事实上, 这个贝尔热是玩文物的"专家"....美其名誉"文物收藏家". 他其实是个商人....他收藏"圆明园兽首"的主要动机, 仅仅是看中了艺术价值吗? 鬼才信! 这些贪婪的家伙......还不是看准了中国人有钱了, 看准中国人盼望"国宝"回归的心态.....想趁机大捞一把(名,利). 你说这样的"专家", 会不知道兽首非法流失海外的背景吗.....? 那不成了天方夜谭了!
既然, 贝尔热对兽首的性质和原主....应知, 可知, 明知.....! 请问村夫, 还会认为他是"善意"第三人吗?
OK, 退一万步来讲.....就算我们承认贝尔热是"善意第三人"......当中国方面追讨原物时, 他可以不还吗? 在明知原主要求归还原物的时候, 他还坚持拍卖.....这难道不是非法吗? (村夫兄不是问我非哪条法吗? 我现在可以回答了.....非的是<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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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 中国只要证明自己是原主(事实上, 并没有人质疑这一点...), 就有权要求贝尔热归还原物.....作为对"善意第三人"的保护...(如果他算的话),, 充其量是补偿他当时购买该物时的费用, 这事实上也就是中国政府关于回购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