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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去如切”误听成“抢劫”“图劫德士司机”中国男子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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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09-11-7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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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村夫
于 2009-11-6 23:22 发表
至于“浪费警力国家资源”,是谁?
是周孙福还是出租车司机?
是警察。
这件事只能证明新加坡警察无能。
错告,怨告,诬告,哪里没有?
这样的案子竟然办了9天,还上了庭。最后什么都证明不了。
警察是干什么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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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09-11-7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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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三言两语
于 2009-11-6 21:05 发表
司机现在并没有被控告报假案,最少证明他的报案是成立的,任何人包括外国人只要遇见涉及自身的犯罪案件,都有权利报案,他又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如果没有遇见犯罪也去报案,愚蠢的警方接受报案,过后为掩盖自己的愚蠢,不提控报假案者。
这是否就证明报案是成立的?
这是否就能证明犯罪事实是成立的?
错!
周已被无罪释放。你们也说法律还给他清白。
这就说明犯罪事实不存在。
既然犯罪事实不存在,那么司机是不是报假案?接受报案的警方没有发觉吗?
就算一切没有违反程序。
难道不应该有人负责吗?
dark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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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09-11-7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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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头雾水……
三言两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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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09-11-7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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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村夫
于 2009-11-6 23:22 发表
我们都是基于新闻报道来谈论这个事件,新闻的标题就是《“去如切”误听成“抢劫”。。。》那么,你今后如何避免不被别人误听?
一个误听,可以导致你失去人身自由几天。你又怎么保证,今后的“误听”不会产生更 ...
对啊,大家都是基于新闻报道来谈论这个事件,但新闻标题是记者引用周的话,对吧,你如果认为小报为了吸引读者的标题就代表一切社会准则,那是你的个人理解,我无话可说。
李昌钰的办案原则,这里送给你过目。通俗地说: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这是我对“公理正义法律”的理解。
PS:为了“提控”而“提控”,是典型的冤案程序。
检察官处理案件会有不同手法吧,认罪协商啊转做污点证人啊什么的,至于李昌钰啊,记得他不是替一位黑人球星O. J. Simpson杀妻案做证,结果对方无罪,可李昌钰接受访问,他只说是因为当地警方办案程序出错,他只是被辩方请来证明这一点,不代表对判决认同。 这大概就是你强调的“公理正义法律”吧。
前面不都还是说不知警方掌握了什么,周为何愿意接受警告吗?现在既然已经定调为了“提控”而“提控”,是典型的冤案程序,那就没什么好继续讨论了。
三言两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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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09-11-7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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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新新人
于 2009-11-7 10:47 发表
如果没有遇见犯罪也去报案,愚蠢的警方接受报案,过后为掩盖自己的愚蠢,不提控报假案者。
这是否就证明报案是成立的?
这是否就能证明犯罪事实是成立的?
错!
周已被无罪释放。你们也说法律还给他清白。
这就说明犯罪事实不存在。
既然犯罪事实不存在,那么司机是不是报假案?接受报案的警方没有发觉吗?
就算一切没有违反程序。
难道不应该有人负责吗?
那你应该问周为何不提控警方和司机了?说实话,我真想他这样做以释众疑。
被判无罪释放就说明犯罪事实不存在。是报假案,接受报案成立的警方就有错。那新加坡报假案的案例一定世界第一,警方肯定错的无以复加。对了,昨天又有一宗医生非礼女助理的案子,医生被判无罪释放,就说明犯罪事实不存在。女助理是报假案,接受报案成立的警方就有错,你说对吧。
当然,以你的标准治理新加坡,新加坡的法官将来一定会是世界最清闲的工作之一,因为大家除非走到绝路豁出去,不然都能忍则忍,谁敢去报案?搞不好要坐牢的。
焚琴煮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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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09-11-7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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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件事情太荒唐,一个德士司机每天的收入能有多少,一个游客搭飞机花的钱应当比司机身上的钱多,怎么会有人搭飞机特地到新加坡抢劫,人的大脑都会想不通。
如果说蓄意抢劫,车祸之后应该逃跑,怎么车祸之后还呆站在旁边,直到好心的路人帮忙送到医院。
司机是千大耳窿的钱,家门口被泼了红油漆,也许他想自杀,拉一个乘客垫背。没准他以为自己可以拿到保险金呢,结果没达到目的,就随便编了一个谎话对警察说。
这位周姓游客够倒霉,不过警察怎么会感觉如此低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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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k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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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09-11-8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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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得来说,就是天上掉了个炸弹,没炸死也半条命,还殃及池鱼,破坏新加坡,名声。
钟瑞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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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09-11-9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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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6 焚琴煮鹤 的帖子
警察也有难处。汽车已经撞烂,那个游客可能情绪激动,不配合调查。
总之一定有具体原因。
内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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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09-11-10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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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焚琴煮鹤
于 2009-11-7 14:47 发表
司机是千大耳窿的钱,家门口被泼了红油漆,也许他想自杀,拉一个乘客垫背。没准他以为自己可以拿到保险金呢,结果没达到目的,就随便编了一个谎话对警察说。
这个.....想象力有点太丰富了.
我看, 司机当时的精神状态有问题......导致误判.
内山自留地 — 谈天说地要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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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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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09-11-10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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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钟瑞仁
于 2009-11-9 10:21 发表
警察也有难处。汽车已经撞烂,那个游客可能情绪激动,不配合调查。
总之一定有具体原因。
不过, 警察这么容易就受司机误导....., 很有点说不过去.
"嫌犯"的作案动机呢? 作案手段也离奇的不可思议.....包括抢劫不带家伙, 出事后不逃跑.....警察就一点没有察觉?
内山自留地 — 谈天说地要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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