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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行人天堂变成吸烟者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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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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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4-20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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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天堂变成吸烟者乐园
在大芭窑2巷和6巷角头的建屋发展局中心,俗称大芭窑中心,它的地下层是大芭窑地铁站,及职总平价超市等;地面层除了巴士转换站,它那形成U字形的建筑,除了建屋发展局的总办事处,其他的都租赁给商家。在两排U字形建筑的中间部分是广场,其中靠近巴士转换站的部分有遮盖,其余部分都是露天的。广场常常租赁给商家摆摊售卖各种各样的商品,或举行各种集会,甚至于拍摄电影电视等。
它的露天部分就是行人天堂。除了中午太阳从头顶照晒之外,其余的时间,都很阴凉,适合过路客的行走、消闲者的散步,或是友好约会叙谈的地点。周末或公共假期就热闹了:人们扶老携幼地来到这里,在人群中互相观望,对别人品头论足,或对身边的事情喋喋不休……。孩子们更加乐坏,可以毫无顾忌地在平坦的地面尽情奔跑跳跃嬉戏………。
可是,非常不幸:烟客们粗暴地降临了,说他们粗暴,因为这里是优雅的人群集中地,不是法定的吸烟区,他们却肆无忌惮地在这里狂抽猛吸,烟蒂就抛掷在两旁的垃圾桶里。
最初,烟客们都是单独地,或者三五成群地围绕在广场边沿或者五脚基(即商店走廊)的垃圾桶边抽吸,后来,有些烟客竟然大摇大摆地混杂在行人中边走边吸,大吐二手烟。
当我们从五脚基或广场路过时,一靠近垃圾桶就会闻到一股强烈的烟味,对非吸烟者那就是贻害万千的二手烟了。
本来是好好的行人天堂,就因为那些目无法纪,自私自利的烟客们的降临,结果鹊巢鸠占地变成了他们的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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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史立道 于 2010-4-20 16:3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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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0-4-20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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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史立道 的帖子
政府只负责立法,及立法后几天的执法。
往后的执法要看当局的人员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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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0-4-23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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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 水滴 的帖子
必须执法者在场,犯法者才构成违反法律的罪行,否则,他就无罪,也就是不算犯法?
这是殖民地社会“马打”代表法律的现象的延续。
可是,吸烟既不是偷盗,也不是打枪,是吸烟者本身和无辜者吸进二手烟毒素之后,会患
上各种不治的病症,残害可贵的性命及耗费无数的社会资源,这是世界各国医疗卫生部门的可
靠统计数字。
因此,这是一个国民素养和社会道德问题,也是整个国家的问题,不但须要全民的配合,
更须要最高当局的领导,通过教育、舆论宣传及严刑峻法等等多元元素的配合,才能成功。
[
本帖最后由 史立道 于 2010-4-23 10:5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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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0-4-23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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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 史立道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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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史立道
于 23-4-2010 10:38 发表
必须执法者在场,犯法者才构成违反法律的罪行,否则,他就无罪,也就是不算犯法?
国民服役时,军中常说的一句话就是:
“你可以做你喜欢的任何事,但千万别被人逮着。”
从正面看,你若想做坏事,最好想想被人逮着的后果,有警惕作用。
从反面看,你若想做坏事,只要没人看见,你就没事,有鼓励人们犯罪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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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4-24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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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史立道
于 2010-4-23 10:38 发表
必须执法者在场,犯法者才构成违反法律的罪行,否则,他就无罪,也就是不算犯法?
这是殖民地社会“马打”代表法律的现象的延续。
可是,吸烟既不是偷盗,也不是打枪,是吸烟者本身和无辜者吸进二手烟毒素之后,会患
上各种不治的病症,残害可贵的性命及耗费无数的社会资源,这是世界各国医疗卫生部门的可
靠统计数字。
因此,这是一个国民素养和社会道德问题,也是整个国家的问题,不但须要全民的配合,
更须要最高当局的领导,通过教育、舆论宣传及严刑峻法等等多元元素的配合,才能成功。 ...
何不全面禁烟?
请先点击我的个人空间http://www.sgwritings.com/2550,
再点击左手边中间部分的词语‘搜索’,
里头收集了2500多篇文章,感谢您的阅读和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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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4-24 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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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 Limyewsung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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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imyewsung
于 24-4-2010 00:22 发表
何不全面禁烟?
或许与国库收入有关吧?
全面禁口香糖不会影响到国库收入,但目前一公斤烟草税$300,一公斤香烟税$352或每克$0.352,全面禁止的话就会少掉许多税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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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4-24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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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到烟。。阿啦头就晕啦。。。
凡世的喧嚣和明亮,世俗的快乐和幸福,如同清亮的溪涧,在风里,在我眼前,汨汨而过,温暖如同,泉水一样涌出来,我没有奢望,我只要你快乐,不要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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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4-24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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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水滴
于 2010-4-23 11:14 发表
国民服役时,军中常说的一句话就是:
“你可以做你喜欢的任何事,但千万别被人逮着。”
从正面看,你若想做坏事,最好想想被人逮着的后果,有警惕作用。
从反面看,你若想做坏事,只要没人看见,你就没事 ...
“你可以做你喜欢的任何事,但千万别被人逮着。”
这是人之常情,也是我们社会的潜规则,所以禁止吸烟要成功,就必须依靠
吸烟者的合作。否则,困难重重。
[
本帖最后由 史立道 于 2010-4-24 16:5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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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4-24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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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yewsung
于 2010-4-24 00:22 发表
何不全面禁烟?
这是不可能的。
烟客到底有多少?一百万?两百万?年轻的烟客还在排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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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4-24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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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风
于 2010-4-24 08:15 发表
一看到烟。。阿啦头就晕啦。。。
阿啦可以躲在象牙宝塔里玩电脑!
史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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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0-4-24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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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滴
于 2010-4-24 04:41 发表
或许与国库收入有关吧?
全面禁口香糖不会影响到国库收入,但目前一公斤烟草税$300,一公斤香烟税$352或每克$0.352,全面禁止的话就会少掉许多税收了 ...
烟草产自美国,也为美国赚了不少钱,但是和烟害引起的病患所
耗费的医疗费用比起来,还是不划算,所以他们首先禁止在划定区域
吸烟,其他国家都是跟随者。因此,吸止吸烟和国库收入似乎不能挂
钩。
全面禁止吸烟对吸烟者的反应如何?可能是一个不可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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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0-4-24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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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 史立道 的帖子
史大哥高见。
看来要有另一个【林则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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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0-4-28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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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滴
于 2010-4-24 18:59 发表
史大哥高见。
看来要有另一个【林则徐】。
禁止吸烟的问题,研究(或接触)得越深入就越感到问题的复杂:
昨天在大芭窑中心的露天广场,行人比较稀少,吸烟者就三五成群地
在广场分成小组悠闲地在吞云吐雾,到底那里不是禁烟区呀!奈何?
奈何?
[
本帖最后由 史立道 于 2010-4-28 10:0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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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0-4-28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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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 史立道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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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立道
于 28-4-2010 09:57 发表
禁止吸烟的问题,研究(或接触)得越深入就越感到问题的复杂:昨天在大芭窑中心的露天广场,行人比较稀少,吸烟者就三五成群地在广场分成小组悠闲地在吞云吐雾,到底那里不是禁烟区呀!奈何?奈何?
许多烟客要等到去了一趟鬼门关回来后,才肯戒烟。以前有个同事,每天只点燃一根烟,(第二根烟是用第一根烟点燃的。。。)去了一趟心脏绕道手术后,才愿意把几十年的烟瘾戒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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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0-4-28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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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确实应该禁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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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0-4-28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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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您考证过没有——
汽车尾气 Vs 二手烟
哪一个对人体健康的损害大?
啥都丢啦,除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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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0-4-28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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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立道
于 2010-4-28 09:57 发表
禁止吸烟的问题,研究(或接触)得越深入就越感到问题的复杂:
昨天在大芭窑中心的露天广场,行人比较稀少,吸烟者就三五成群地
在广场分成小组悠闲地在吞云吐雾,到底那里不是禁烟区呀!奈何?
奈何?
[
本帖最后由 史立道 于 2010-4-28 10:06 编辑
]
您是针对抽烟现象看不惯,还是为无辜者遭受二手烟的侵害而看不惯?
啥都丢啦,除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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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0-4-28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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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史立道 的帖子
油炸食品对人类的健康危害已经被证实,不知您对这一类食品持什么看法,要不要禁?
啥都丢啦,除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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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0-4-28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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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夫
于 2010-4-28 16:27 发表
您是针对抽烟现象看不惯,还是为无辜者遭受二手烟的侵害而看不惯?
我顾忌二手烟,我要尽量避开二手烟,我当然也同情其他吸入二手烟者。
史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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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0-4-28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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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村夫
于 2010-4-28 16:25 发表
请问,您考证过没有——
汽车尾气 Vs 二手烟
哪一个对人体健康的损害大?
我知道二者都对人体有害,但没有作过考证,不知道它们对人体
害处的性质和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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