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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zz “网络阅评员”被称为“五毛党” 他们错在哪里 (有侩子手和造谣者出场,四面旗子)
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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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0-5-9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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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蟬歌
于 2010-5-9 20:16 发表
我从不予设观点,就事论事而已。
墙报当然做过,而且是积极分子,可都是班上的好人好事,郊游散记,还有失物招领。村兄的墙报有相应主旋律吗?
我那个时候没有主旋律,因为没有次旋律。
只是借问夏兄,何谓“好人”?何谓“好事”?
这种宣传,不涉及“思想进步”之类的东西,真是不可思议。
再请问夏兄,有没有做过涉及政治的黑板报?
或者,有没有宣传过政治?
如有,是不是也做过“义务五毛”?
啥都丢啦,除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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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fre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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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0-5-9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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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毛就是被廉价雇佣的,为zf工作,配合zf的宣传需要而发言,用来制造某种舆论/意见占据主流位置的印象的这么一群人。
当然,五毛也有另外的用法,比如制造多种意见,稀释怨气,比如转移话题。
商业上的“类五毛”通常为枪手,写软文,写评测,散布对手产品的瑕疵等等。
娱乐活动也有“类五毛”,曾经记得啥啥活动,有参赛选手雇人在网吧帮忙刷票。
花钱买“主流”这样的现象已经如此广泛,用于政治,有何稀奇。
夏蟬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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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0-5-10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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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村夫
于 5/9/10 21:53 发表
“义务五毛”?
笑得好!懂幽默!
秋風過處空寂寞, 此香淡去已無歌!
http://blog.wenxuecity.com/myindex.php?blogID=14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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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蟬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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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0-5-10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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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村夫
于 5/9/10 21:57 发表
我那个时候没有主旋律,因为没有次旋律。
只是借问夏兄,何谓“好人”?何谓“好事”?
这种宣传,不涉及“思想进步”之类的东西,真是不可思议。
再请问夏兄,有没有做过涉及政治的黑板报?
或者,有 ...
总觉得即使有,这种宣传也是公开的,曝露自然身份的。不是秘密的,故意隐瞒身份的。
秋風過處空寂寞, 此香淡去已無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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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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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0-5-10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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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2 nowfresh 的帖子
说五毛党有错,我同意,骂五毛党,我也没问题。
但如果骂任何一个网友为五毛,就肯定是错的。
因为骂人的人只是根据立场和观点来骂人,并不知道对方有没有拿钱。我说的对吗?
谷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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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0-5-13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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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夏蟬歌
于 2010-5-9 20:10 发表
我本来不知道这回事,看到文章,发表意见,不过好像是真的。
至于村兄,可以算是义务“五毛”吗?
原来一件你不知道的事,也可以推断并表态“好像是真的”。这样也算是有独立思考了。
义务五毛?
夏蟬歌这个词用的很好,点出了网上所有喜欢骂五毛者的心态。骂你五毛不是因为你有拿钱,而是因为你替政府说话。即便你不是直接替政府说话,只要你跟我观点不一致,那也是五毛,至少是义务五毛。
谷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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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0-5-13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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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owfresh
于 2010-5-8 21:03 发表
对我而言,我不会因为某句话由某人说出,就必然相信或者必然不信,即便是你——一向以言论谨慎,推理细致的形象示人——说出来的话,本人也是“选择性"相信或者不信。
于我而言,如果一个人连信或者不信都不选择了,只有必然信或者不信,在zf公信力一再被滥用贱卖之下,还固执地在所有事情上以“官论”为准绳,真是够可悲的。
关键不是你有没有选择,关键是你选择的依据,是对还是错。
有选择,不见得选择的结果都是对的。
如果事实证明你的选择基于判断错误,你怎么办?
你会因为“如果一个人连信或者不信都不选择了。。真是够可悲的”,而坚持错误的选择吗?
谷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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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0-5-13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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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owfresh
于 2010-5-8 21:03 发表
“五毛党”则有确凿证据证明,除了文中提到的公开的报道,我自己也观察到并相信有这么一群人,不管是不是五毛,在做着人们所猜测的“五毛党”这个群体所做的事情。我曾经很喜欢看网易的新闻网友评论,不乏有趣的调侃,现在不大看了,因为常常有五毛蜂拥而入;我记得有一次早上,9点多的样子,看了一则新闻,看了评论(显示有数千人点评过),前十评论里面立场五五开,,到了中午再看,排名前十评论全部变成痛骂美狗或者yy强国的弱智愤言。当然,这必定是有人不停的刷评论刷出来的。自此后,大多数新闻评论都落此下场。
确凿证据?还是捕风捉影?信口开河?
主帖是你转来的。想必你是认真读过的,才会表示赞同,才会选择相信。我如果说你没有认真读过,也没有认真思考过,你一定不会同意。对吧?
那么请问,你读到的那一条是确凿证据?你能拿出来说一说吗?
另外,关于网易评论刷屏的事,是不是五毛的集体行动,你自己心里应该知道你的话有几成把握。但如果你有独立思考,请问你一个简单的问题。那些刷屏的五毛要怎么计酬呢?怎么统计那些用户发了多少帖?
[
本帖最后由 谷子地 于 2010-5-13 16:24 编辑
]
谷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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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0-5-13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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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让我来分析一下那个不负责任的记者,是怎么制造假新闻的
第一段:“五毛党”是“网络阅评员”的俗称,带有蔑视的意味。网络阅评员是一群真实存在的从业者,受雇于各地宣传部门,以各种身份出现在网络上,佯装普通网民,按照宣传部门的指令发表官方意见,用来影响和引导舆论。
关键词:真实存在,受雇,以各种身份出现,佯装网民,按照指令发表官方意见,用来影响舆论
---------------------------------
以上可以看成作者对五毛的定性,和认定五毛的真实存在。那么作者要怎么证明他所说的五毛真实存在呢?
谷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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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0-5-13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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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证据:
第一:尽管网络阅评员隐身活动,但是这个职业并不是秘密,有些地方的宣传部门还当作政绩来高调张扬。最近,甘肃省委宣传部宣布,将逐步形成一个网评队伍体系,由网络“高手”、“好手”、“写手”组成,共650人。针对社会热点问题,他们将“及时发帖跟帖,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第二:《环球时报》英文版记者从这个消息着手,对“五毛党”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报道。报道中说,一份官方文件透露,几年前长沙市委外宣办选聘网评员,底薪 600元,每发一帖给五毛钱。这就是“五毛党”的来历。
第三:最近,衡阳党建网又自曝其网评员奖励为每帖一毛钱,每月不超过100元。有人戏称,“五毛党”贬值了——不知道是因为工作更容易了,还是求职者更多了?
---------------------------------------
如果作者是一名专业记者,就应该知道,什么是新闻5W(what 事件 when 时间 where 地点 who 人物 why 原因)。
显然,在上述三个证据中,基本上没有清晰的5W。很多都是含糊其辞,比如时间,三个都用了“最近”“几年前”这样的模糊字样。对于事件的起因,作者更采用了以个人立场(宣传部门当作政绩来高调张扬)而非报道现实事件中的真实起因。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两种可能性:一是故意混淆视听,误导读者;二是作者对以上三个事件也是道听途说,并无真正了解。
既然如此,他的结论“可以确定的是,这几年各地宣传部门都或多或少地雇佣网评员来引导舆论。。。雇佣枪手冒充普通网民,企图操纵网络舆论。”到底有多少可信度?
谷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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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0-5-13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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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以上三个事件中提到的“衡阳党建网”,我在网上做了一些查询。网址如下:
http://www.hydjnet.gov.cn/
作者提到的“五毛党”贬值,变“一毛党”,看来是依据该网站“《党校阵地》网评员管理办法”而得出。该办法原文如下:
《党校阵地》网评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党校阵地网评员队伍建设,规范网评信息发布,积极引导网上舆论,使党校阵地网页更好地服务党校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党校阵地网评员。
第三条 党校阵地网评员由衡阳市委党校办公室实行统一认定与管理。
第二章 网评员条件
第四条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敬业精神。
第五条 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善于运用网络语言,知识面广,有较强的文字功底。
第六条 了解党校工作,具备一定的电脑基础知识,能够熟练运用相关网络应用软件。
第七条 接受党校阵地网页业务指导。
第三章 网评员职责
第八条 在党校阵地网页发表评论、跟帖或原创评论文章,特别是对党校动态和大家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要主动发表评论,客观公正评述,积极引导舆论。
第五章 网评员管理与奖励
第十五条 通过网评员管理系统,或以QQ群、座谈会、交流会等形式,加强网评员业务学习与培训。
第十六条 网评员在党校阵地上发表的评论按月进行统计。统计结果在网页公告栏里公布。
第十七条 网评员补贴。评论奖励0.1元/篇,每月奖励不超过100元,每半年计发一次。
第六章 信息安全
第二十条 网评员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一旦发生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市委党校将按相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共衡阳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不对外公布,仅限于网评员掌握。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即日起实施。
2010年1月8日
谷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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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0-5-13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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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校阵地》的性质
范定生同志在开通仪式上发表讲话。他指出,《党校阵地》专栏,是市委党校为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和适应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而建立的。专栏紧紧依托《衡阳党建网》,并由市委组织部远教中心给予技术支持。开通运行后的《党校阵地》专栏,将成为党校学员交流的窗口、基层干部学习的园地、基层部门决策的参谋。
衡阳党建网《党校阵地》专栏共设有党校概况、党校动态、党校课堂、理路精粹、学者论坛、学员风采、政策建言、县市党校等九个子栏目。
谷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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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0-5-13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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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针对《青年记者》对
五毛的定性:受雇,以各种身份出现,佯装网民,按照指令发表官方意见,用来影响舆论
;再来看衡阳党建网《党校阵地》网评员管理办法,是否可以用来作为证明五毛真实存在的证据呢?
显然,差距很远!!!
首先必须明确,所谓“网评员”的真实存在,并不等于“五毛”的真实存在。因为从这个实例就可以看出,所谓“网评员”可能与“五毛”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
一、根据党校阵地的性质“是党校学员交流的窗口、基层干部学习的园地”,它的用户群显然是一个特殊群体。可你不能说他们在佯装网民,因为他们确实是党校阵地所要针对的真实用户。
二、网评员的职责是“在党校阵地网页发表评论、跟帖或原创评论文章,特别是对党校动态和大家关注的热点”,这完全符合该网站的性质,网评员的发帖网站是明确的唯一的。而并非《青年记者》所暗示的,网评员会在所有网站上出入,并通过四处发贴来影响网络舆论。
三、根据该网评员管理办法,网评员要“主动发表评论,客观公正评述”,显然也并非《青年记者》所认定的“按照指令发表官方意见”。
四、所谓受雇也非事实。该办法明文规定“评论奖励0.1元/篇,每月奖励不超过100元,每半年计发一次”。这显然不可能成为一项正常收入,双方也没有雇佣关系。这是一种常见的发帖奖励措施而已。
五、衡阳党建网要建立“网评员”队伍,目的是为了引导网络舆论吗?显然不是。根据这个网站的性质,我想没有人会相信,该网站的舆论会左右普通网民的看法。这一措施,充其量是通过奖励发帖,增加该站所需要的内容,而绝无可能以“影响舆论”作为目标。
可见,
此“网评员”根本不是《青年记者》所想象的那样,与五毛的定性差距很远!请问用这个事例来证明五毛的“真实存在”,是不是在故意混淆视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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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0-5-13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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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夏蟬歌
于 2010-5-10 08:52 发表
QUOTE:
原帖由
村夫
“义务五毛”?
笑得好!懂幽默!
看来夏版还没醒悟啊!
“义务”也可以称为“五毛”?显然这个“五毛”只是抹黑对手的工具啦。
出红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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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0-5-13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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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3 谷子地 的帖子
看来,这贴的题目应该改为:
《把“网络阅评员”称为“五毛党” 他们错在哪里?》
nowfre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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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0-5-13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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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固执呢,别的不说,你打了这么长的字,还比不上焚琴贴的两张图右说服力。
而此前的“甘肃组建650人评论员队伍”的报道,来自甘肃新闻网,其主办单位中新社是“是中国内地仅有的两家通讯社之一”——另一家是新华社——这样的新闻是否谷大兵不愿意接受?
这还不叫证据,我也无话可说。D妈妈在你心目中就这么神圣,一点错误都不犯的,你继续葱白吧,不打搅了。
谷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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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0-5-13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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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owfresh
于 2010-5-13 20:15 发表
谁在固执呢,别的不说,你打了这么长的字,还比不上焚琴贴的两张图右说服力。
嘿,先问你读过吗?再问你,你读过你转来的原帖吗?你思考过吗?
你可真有趣。你所谓的选择相信,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反正你写再多,我不看,我不信。这就是你所谓的“选择相信”吧。
谁在固执呢?谁在远离思考呢?我看已经很清楚了。
谷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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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0-5-13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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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owfresh
于 2010-5-13 20:15 发表
而此前的“甘肃组建650人评论员队伍”的报道,来自甘肃新闻网,其主办单位中新社是“是中国内地仅有的两家通讯社之一”——另一家是新华社——这样的新闻是否谷大兵不愿意接受?
对于一个不会思考只会选择相信的人,问这样的问题是很可笑的。
请问一个说谎的人告诉你”中新社如何如何“了。请问你会相信吗?你为什么不信呢?人家说的可是中新社耶!是中国内地仅有的两家通讯社之一耶!
原来你的逻辑是,只要提到中新社的你就必须信。这就是选择相信吗? 恭喜你。又成功了!
谷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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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0-5-13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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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fresh
于 2010-5-13 20:15 发表
这还不叫证据,我也无话可说。D妈妈在你心目中就这么神圣,一点错误都不犯的,你继续葱白吧,不打搅了。
道理和依据看不到。骂人的话倒是可以说得很有创意。那请问,你又是在为哪个妈妈引导舆论呢?
像你这样蛮不讲理,出口成骂,坚决把选择相信进行到底的人,不会告诉我是一个普通网民的独立思考吧。
nowfre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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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0-5-13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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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然看了他的文字,我也看了你的文字,你煞有介事的说那么多,纠作者的证据问题,真是莫名其妙,我相信某个现象存在,必须要全部从同一个信息来源那里吗,我认为5毛存在,必须是作者的文字提到我才可以采用?
本来懒得说了,但是你最近的回复让我叹为观止,你演绎的本领真是太强了,我有说过中新社的必须相信吗?我信5毛存在必须只能相信中新社?别的信息来源,和我自己上网的感受不能作为我判断的依据?焚琴贴的图不可以算证据?
别说了,大家承认彼此看不惯就行了,我尊重你固执的认为这种多手段并举管制和“引导”舆论合理的看法,每种意见都有其存在的依据,但是我保留鄙视这种看法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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