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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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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0 11:08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再议公平雇佣框架

  笔者的文章《理性审视新雇佣框架》,对制定新框架的出发点提出质疑。之后读到蔡裕林先生文章《为什么「公平考量雇佣框架」是必要的》,本以蔡先生会给出答案,令笔者释惑。但可惜读完后反而加剧了笔者的疑惑。

  笔者对新框架提出质疑,理由有三:第一,从宏观来看,超低失业率显示人力资源紧张,市场上的真正问题不是“外国人抢工作”,而是“有工作没人做”;第二,从微观来看,原有的准证审批制度完善,当局并不缺乏保护新加坡人的手段;第三,多数企业不存在不公平对待本地员工的问题,对于违例个案,当局只需加强执法,没必要让多数原本没有问题的企业去执行额外程序,来证明自己没有问题。

  而蔡先生的文章是从新加坡劳动力市场的历史与现状出发,谈了国人当前面对的一系列问题。如:大多数新进入劳动市场者,由于教育水平提高,更愿意选择白领行业,这就出现了所谓“国人不愿意从事蓝领行业的伪命题”;专业人士、经理和执行人员(PME)无法向以前一样终身受雇;竞争力较差的底层员工被抛到社会发展的后头。

  笔者认为,这些的确是当前存在并值得关注的问题。但解决问题,须针对问题的根源。我想请大家想一想,究竟什么才是造成以上问题的根源呢?试想,随着社会、科技和国民教育程度的进步,就算没有外籍员工,我国劳动力市场就不会出现“国人不愿意从事蓝领行业的伪命题”吗?我们的PME就能确保终身受雇,而不再面对中年危机吗?底层缺乏竞争力的员工就能跟上社会发展,不再需要政府的帮助吗?

  笔者并不这么认为。因为我们可以看到,很多面对同样问题的国家,并没有开放的移民或外劳政策。在把问题简单归因于“外来人”之前,我想还是应该做好求证工作,不宜草率得出结论。

  另外,蔡先生对人力部以前的政策似乎也有误解。比如,他不认为人力部按工程量实施的“固打制”,是对企业聘请外劳的限制。相反,他将这一政策理解为允许企业“无限制聘用外来人”。他在文章中提到“影子员工”(或称幽灵员工)以及靠外劳配额就能大赚一笔的不合理现象。

  可是仔细想想,如果企业真的可以无限制聘用外劳,那所谓的“外劳配额”是怎么回事呢?又怎么会出现“幽灵员工”以及靠外劳配额就能大赚一笔的情况?这些现象,其实都在在反映了企业对外劳的需求存在很大缺口。这也证明了人力部原有政策已经可以起到限制“外来人”涌入的保护作用。尽管有可能被人钻空子,但不应就此全盘否定,说原来的政策是没有限制。

新加坡人有受到不公平对待吗?

  回到关键问题,“新加坡人有受到不公平对待吗”?有趣的是,蔡先生对这个问题给出了截然相反的两个答案:既没有,也有。

  说没有,是因为他认为,新加坡的劳资政协同关系,劳工雇佣法等,都不存在不公平条款。雇主也不敢公开违法,或违法却不受制裁。说有,是因为蔡先生认为,客观的不公平现象大量存在。比如新加坡依然有2%的失业率,也就是有超过六万人失业。就算他们能找到一份工作,也不见得符合本身资历及相应的收入期望。

  读完这一段,笔者发现,蔡先生其实在不知不觉中混淆了两个不同概念的“公平”。李光耀先生对此曾有过精彩论述。他表示,“公平社会”是不实际的政治目标。“因为平等原则并非现实,也不实际。如果完全遵照这一原则行事,将造成严重而且无可挽回的损害。”所以他认为,新加坡政府要做的是建立“公平竞争”的环境,保证公民有平等竞争的机会。

  而这里所说的“公平竞争”与“公平社会”,指的正是这两个不同概念的“公平”。不难理解,市场经济必然允许竞争,有竞争就会有胜负,胜负的结果自然会导致“不公”。因为从社会角度来看,有人富有,有人贫穷,有人高升,有人失业,似乎确实“不公”。比如同等学历、同等资历的几个人,竞争同一个理想中的岗位,就会有人上岗,有人落败。

  可这是“不公”吗?难道我们可以要求政府一边实行市场经济,一边又要消除竞争吗?事实上,只要有竞争,就不可能有100%就业,更不要说100%都要得到理想的工作。政府唯一能做的,是保证竞争是“公平”的。

  我想,大家对以上问题是有共识的。而新框架要解决的,显然是公平竞争(公平雇用)的问题,不是“公平社会”的问题。而在公平竞争的层面,蔡先生的看法与我不谋而合,那就是没有严重的不公平现象,少数个例将会得到查处。

  既如此,那制定新框架的出发点究竟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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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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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0 11:28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另外再谈一下关于“保护”的误区

  我注意到蔡先生在他的文章最后强调,“政府如果不正视长期以来存在的不公平现象,新加坡人的利益又由谁来保护?”

  显然,蔡先生这里是针对“公平社会”而言。新加坡还不是理想的“公平社会”,因为还有贫富差距,这些年甚至越来越明显,而这些所谓的不公平现象可能会长期存在。这一点应该毋庸讳言,政府确实应该着手解决,尽量照顾落在社会发展后面的国人。

  但问题是,新雇佣框架是在解决蔡先生所说的“社会不公”吗?我认为蔡先生在不知不觉当中,把“保护”弱势群体,与针对外来人“保护”国人的概念给混淆了。允许外国人来新加坡就业,是为了解决我国人力不足的问题。外来人是造成我国社会不公,贫富差距的罪魁祸首吗?如果是,那些没有引进移民和外劳的国家,社会不公和贫富差距的问题会好一些吗?

  另外还有一个经常被混淆的概念:即保障就业,与保护性就业。

  保障国人充分就业,是任何国家或政府的职责。这一点没问题。但这不等于政府必须实施“保护性”的就业政策。事实上,保障国人充分就业不一定需要“保护性”政策,而“保护性”政策也未必就能保障国人充分就业。

  不知大家是否注意到,人力部推出的新框架,据说是参考了英国、美国和香港的做法。但这些被参考的对象,没有一个,失业率是比新加坡低的,有的甚至长期居高不下。显然,在保障国人充分就业方面,他们并不比新加坡表现的出色。尽管他们有实施某种“保护性”的就业或招聘框架。

  那么,已经在保障国人充分就业方面做的非常出色的新加坡,为什么要向这些国家学习“保护性”政策呢?这一学习的出发点,究竟是为了“保障国人充分就业”,还是为了某些其它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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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0 18:2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回复 #1 叶明 的帖子



QUOTE:
  笔者对新框架提出质疑,理由有三:第一,从宏观来看,超低失业率显示人力资源紧张,市场上的真正问题不是“外国人抢工作”,而是“有工作没人做”;第二,从微观来看,原有的准证审批制度完善,当局并不缺乏保护新加坡人的手段;第三,多数企业不存在不公平对待本地员工的问题,对于违例个案,当局只需加强执法,没必要让多数原本没有问题的企业去执行额外程序,来证明自己没有问题。

在现有的政策下,并没有涵盖企业直接聘请PME外国人的状况,如果有合格的国人待聘,而企业却直接聘请了同乡的外国人,待聘的国人连基本的申请竞争的机会都没有,这样算不算“外国人抢工作”?连起码竞争的机会都失去了,还有什么基本保护手段?

对“有工作没人做”的情况,可以由外国人填补,不会有人觉得“外国人抢工作”。

你认为政府应该通过什么管道知道企业有没有违例,直接聘请外国人?还是等待投诉才来处理问题?为什么不把问题用政策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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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0 18:3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回复 #2 叶明 的帖子

我想,新框架的目的是保护国人公平受雇的机会,而不是为了降低失业率吧,这是两件不同的事件。

降低失业率,有就业技能培训,就业入息补助金,就业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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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笑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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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0 19:1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人力部推出的新条例,针对的是专业人士、经理和执行级人员。楼主说新加坡是“有工作没人做”,指的是这些职位吗?再来新加坡人的互相竞争和外国人是否在本地有相同机会,是不能相提并论的。而且新加坡也没有说外国人来新加坡就业。

已经在保障国人充分就业方面做的非常出色的新加坡,为什么要向其他国家学习“保护性”政策呢?这就叫精益求精相辅相成,别人做的不如新加坡,不代表他们就没有可学习的地方。

[ 本帖最后由 谈笑风生 于 2013-11-21 00:0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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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0 20:3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雇主不公开信息,人力部未必知道雇用详情,也就没有所谓的本地求职者。

运开先生在另外一个帖说过,此政策为公平考量框架并非公平雇佣框架。叶先生在讨论这个课题的时候,往往没提到工作信息库的角色,而把这政策绕在外国人与新加坡人的竞争性。我不觉得固打制和新框架是同一个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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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0 21:4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其实,外国还有很多好的政策是新加坡需要采纳的,只是时机未到来。新加坡会视国家的进程,在时机到来时纳入,调整,改革,让新加坡更有秩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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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师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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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1 18:5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QUOTE:
原帖由 谈笑风生 于 2013-11-20 19:10 发表
已经在保障国人充分就业方面做的非常出色的新加坡,为什么要向其他国家学习“保护性”政策呢?这就叫精益求精相辅相成,别人做的不如新加坡,不代表他们就没有可学习的地方。

标榜开放的新加坡,向失业率高的地方学习“保护政策”。这是打算向落后看齐的“精益求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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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裕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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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1 21:3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回复叶明的帖子

李先生提到他质疑的三点理由,我的看法是既不能以“外国人抢饭碗”来概述劳动市场,也不应拿
“有工作没人做”来对比。这是两个不同性质和层面的问题,有需要厘清。

理由二,政府有政策和制度,不等于百无一失,承认有缺陷或不足,不等于否定过去的政策和制度的有效性。这是事物两面性的客观存在。值得注意。

理由三:多数企业按规矩办事,只因有一小撮企业违法,何必劳师动众。这不仅是视角不同,理解有别,对策出现差异,而且观点更易受到自身经历所局限。这往往会让争论没完没了。

就像“幽灵员工”我说的是在“限额”之内的无限量,而不是“限额”之外的无限量。论点需要具针对性。

再者,我希望参与讨论的网友,不论是支持还反对新加坡人是否有受到不公平的对待,切记以下的数字。1990年外劳人数30万,20000年75万,2010年130万,如今是150万。在一个国家人口只有500万多万的城市小国,他会和已经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将会怎样?想想吧!

再次强调,新加坡需要外来人才和外劳,也需要吸收适量的新移民成为永久居民和公民,但作为一个国家,通过对政策执行过程的阶段性检讨与调整,而出炉的对策,不应被看成是民粹或讨好民意。这是因为任何政策都有他的局限性使然。

我能理解站在新移民或外来者的角度,过去是政府欢迎甚至要求前来,并能享有被认可的福利,如今却有被取消或剥夺的情况,深感不适与无奈。如果真的那么认为,就不妨想想近十年来新加坡人,尤其是那些无法成为自由市场宠儿者是怎样过日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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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笑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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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1 23:4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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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大大师兄 于 2013-11-21 18:55 发表


标榜开放的新加坡,向失业率高的地方学习“保护政策”。这是打算向落后看齐的“精益求精”吗?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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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裕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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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2 09:1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竞争与公平

我认同新加坡建国过程中突出公平竞争,这是首要的。但随着社会发展,已经造成不公平的现象,政策就需要同时兼顾公平竞争与维护处于劣势群体的利益,从而达致在新的基础上的公平。这里没有概念混淆,其实这才是辩证思维的结果。

就像新加坡当下,政府为什么要把维护公平竞争,重点转移到关注弱势群体,就是因为,过去的竞争已造成问题的存在,必须采取新的对策,从政策调整中寻求新的平衡。在这里,政府并没有放弃或不重视竞争的必要。这两者并没有矛盾,恰恰是辩证的统一。

我希望论者能把我在《为什么公平考量雇佣框架是必要的》一文所提的原因和理由,联系起来思考,而不应只提其中的个别理由。其实,在我的文章里,谈到2%的失业率,并非是论点,而是一种衬托。稍具经济常识的人都知道,在自由市场经济下,不可能有0%的就业率。但这不等于失业率对政策和应对措施就完全没有关系。

新加坡长期进入全面就业的状态,这与西方国家面对的高失业率带来的影响与应对办法,是有所不同的。这也不等于既然有了全面就业,就没有不公平问题的存在。

在我的文章里,我只提到公平框架的必要,甚至认为它或许只能作为辅助匡正政策失误的对策,
这里首先需要厘清或承认现实中是否已存在不公平。如果是有,不论其程度如何,就需匡正,出台新的措施;如果是没有,那就不需新的措施。要不然,就是就需审视是否“矫枉过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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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riz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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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2 10:48  资料 短消息 
回复 #3 mpt 的帖子

“在现有的政策下,并没有涵盖企业直接聘请PME外国人的状况,如果有合格的国人待聘,而企业却直接聘请了同乡的外国人,待聘的国人连基本的申请竞争的机会都没有,这样算不算“外国人抢工作””

这个想法挺狭隘的。新加坡自己也有很多跨国公司在海外扩张,这些公司在海外的分公司子公司的高管都是当地人吗?很多都是新加坡人。这又怎么说呢?把自己保护起来却要求别人敞开大门,完全不是一个开放的心态开放的国家应该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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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2 15:3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回复 #12 horizon 的帖子

我想你错过了以前有关新雇佣框架的许多帖子。跨国企业在海外的高管当然不可能都是当地人,而当地的企业也会跨国聘请有资格的外国人,这在新加坡是极其普遍的现象,所以现在的问题不在要求在新加坡的企业只能聘请当地人。这是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

新雇佣框架的出炉,是新加坡为了处理国内国民得到申请工作的机会的问题,最终有没有受雇是另外一件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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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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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2 17:0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QUOTE:
原帖由 mpt 于 2013-11-22 15:38 发表

新雇佣框架的出炉,是新加坡为了处理国内国民得到申请工作的机会的问题,最终有没有受雇是另外一件事了。

你的意思是,新框架只是做给人看看而已?

新加坡政府何时变得这么作秀了?新加坡人好像也甘愿受骗的样子,大家一起都在较好。这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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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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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2 17:0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回复 #14 夏日太阳 的帖子

你的新闻看到哪里去了?新加坡国民有了申请工作的机会,这是身为国民的保障,但是国民也要凭自己的能力获得工作,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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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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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2 17:2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回复 #15 mpt 的帖子

所以不就是骗骗人吗?新加坡原本就是工作多于人力,很多公司长期招不到足够人手。新加坡人并不缺乏“申请工作的机会”不是吗?

实施新框架是能提高工资,还是解决失业?我看只是作作样子,欺骗大家的感觉而已。

[ 本帖最后由 夏日太阳 于 2013-11-22 17: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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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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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2 17:2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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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华林 于 2013-11-20 20:36 发表
雇主不公开信息,人力部未必知道雇用详情,也就没有所谓的本地求职者。

雇主申请外国人的就业准证,可以不让人力部知道雇佣详情吗?你当新加坡政府都是吃干饭的呀?

现在申请准证,人力部说不批就不批。它让雇主给什么资料,雇主敢不给?

你这种话说了谁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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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2 17:4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回复 #16 夏日太阳 的帖子

我看你对事件一头雾水,不知来龙去脉,不知内容。请翻阅报章,还有这里所有帖子,理清头绪。

恕我无法继续奉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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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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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2 17:5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回复 #18 mpt 的帖子

对不起。我可以非常负责任的告诉你。我对相关新闻看的非常清楚。

你赞同政府的说辞是你的事。我认为政府的说法是作作样子,欺骗大家的感觉而已。这不是因为没看新闻,而是我看得比你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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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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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2 20:5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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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夏日太阳 于 2013-11-22 17:26 发表


雇主申请外国人的就业准证,可以不让人力部知道雇佣详情吗?你当新加坡政府都是吃干饭的呀?

现在申请准证,人力部说不批就不批。它让雇主给什么资料,雇主敢不给?

你这种话说了谁信啊?

如果你愿意相信雇主只是在新加坡国内登广告 ,那就不要相信我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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